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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5-02-11 回复部门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写下这封信的目的是想为我在写的一篇论文——乡村振兴背景下吕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策研究,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小时候我家附近有一条臭水沟,时长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因此不常走那条路,后来很多年后又路过那里,发现和我印象中的臭水沟已经是两个模样了,因此我想要写一篇有关黑臭水体治理的相关文章,但是我不知道吕梁市相关黑臭水体在治理过程中使用了哪些方法和对的,因此写下这封信,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相关资料,让我的论文能更加丰富。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2-1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一、基本情况

通过动态更新,我市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279个,其中国家监管77个,省级监管202个;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国家监管清单水体69个,完成治理率89.6%、省级清单73个,完成治理率36.1%。

二、治理原则

一是控源截污,标本兼治。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加强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的治理,同时注重水体生态修复,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标本兼治。

二是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引导村民积极配合,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推进治理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后期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治理对策

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五条:明确对违法排污、未落实治理责任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等。政策文件:生态环境部《360足球直播_足球比分直播_体育赛事: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23年),要求2025年基本消除县城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吕梁市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

1、控源截污

实施点源控制和面源控制相结合治理工作,从根源上有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问题。点源控制:生活污水排口接入截污渠道,封堵非法排污口,在坑塘周边设置围挡(栏杆),防止垃圾倾倒入坑塘;面源控制:在坑塘周边设截污沟,前期雨水等污水截流至污水泵池,由排污管道或通过吸污车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中后期雨水流至坑塘内。水体原有黑臭现象已消除。

2、清淤疏浚

实施环境整治清淤工程,彻底清理现状坑塘内淤泥及垃圾,淤泥清理至空地翻晒干后填埋处理,垃圾全部收集转运处置。

3、生态修复

在水体中种植水生植物,如芦苇、荷花等,利用水生植物的吸附、降解和转化作用,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同时为水生生物提供栖息和繁殖场所。投放水生动物,如鱼类、贝类等,构建水生生态系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达到长期净化水质目的,防止治理后反弹,采用铺设生态护岸、恢复水岸生态空间、水体安装曝气装置、种植水生植物,提高自然净化功能。

对河道、坑塘的边坡进行生态护坡改造,采用生态袋、生态砖、土工格栅等材料,结合植物种植,构建生态护坡体系,增强河岸的稳定性和抗冲刷能力,同时美化环境。在农村黑臭水体周边适宜区域,建设人工湿地或修复天然湿地,通过湿地的过滤、吸附、沉淀等作用,进一步净化水质,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4.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治理后的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知识,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鼓励村民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各级责任人。设立农村环保公益岗位,组建专门的管护队伍,定期对水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和维护。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管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形成“一坑一档、一坑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实行“巡查发现-整改销号-督导检查”的整改机制,杜绝水体返黑返臭现象。 ?

四、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成立吕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治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加强监管 加强监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农村水体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农村涉水企业和养殖户的监管,要求其依法办理环保手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县市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吕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共同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农村环境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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