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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日期 2024-11-05 回复部门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山西吕梁人。感谢您查看此封信件。通过外省的定向选调,在外省市直单位(工信局)工作,希望返回吕梁建设家乡。想咨询一下近些年人才归引的计划与相关政策,有以下几个问题:外省市直单位四级主任科员返回吕梁,能够在何单位(市直、县区直还是乡镇)参与工作,定级是否会降级,定向选调生身份是否有相关优待或一定程度的支持。如果我希望返回柳林县,能够参与什么岗位的工作,能否给予举例参考。再次感谢您的查看,希望得到您的回复,也希望有机会能够返回吕梁,为家乡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建设美丽、现代化吕梁!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2-1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截至目前,我市市级层面出台了《吕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法(试行)》(吕人社字〔2018〕91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政策性安置优先、招录招聘为主、市场调剂补充’的原则执行”。调入单位因工作需要,在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经请示同级编委会同意后,可对特殊岗位、特殊需求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程序履行调动手续。

近年来,部分县(市、区)面向公务员(选调生)、教师和医疗技术人员等实施了“人才回引工程”。请您随时关注市县政府网站或组织、人社等部门网站(公众号),通过参加公务员遴选、县(市、区)人才回引等方式返回家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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